把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无偿划转给母公司,如何交增值税?
答: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规定: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转入方将上述股票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为了避免产生涉税风险,建议您再跟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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