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2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申报缴纳
武汉市202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以下简称“残保金”)
开始申报缴纳了!
今日为大家整理了
2026年残保金征收政策内容和变化
哪些单位需要缴纳残保金?
如何计算残保金?
申报缴纳途径?
……
武汉市范围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通过新电子税务局或者办税窗口进行申报,申报缴纳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已安置残疾人(以下简称“安残”)用人单位向税务登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申报审核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已安残用人单位在10月31日前未进行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的,视为未安残。
已安残用人单位首先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网上申报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认定,或到税务登记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跨省通办”窗口申报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认定,审核通过后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
未安残用人单位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
用人单位安残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但仍需进行残保金申报。
计算公式:残保金年缴纳额=(2025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5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残人数)×2025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或90%)。
残保金按年计算并缴纳。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根据武汉市统计局公告,2025年武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17095元。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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