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是否含增值税?
答: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的规定:“3.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时,应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加上应收取 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科目,按应确认的收入 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
从科目设置来看,可以理解为合同资产为含税的科目。
2.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涉及不同增值税税率的储值卡)》中也明确:“因此甲公司销售储值卡收取的款项1000000元中,仅商品价款部分代表甲公司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当确认合同负债,其中增值税部分,因不符合合同负债的定义,不应确认为合同负债。
公司应根据历史经验(例如公司以往年度类似业务的综合税率等)估计客户使用该类储值卡购买不同税率商品的情况,将估计的储值卡款项中的增值税部分确认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将剩余的商品价款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实际消费情况与预计不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信息对合同负债和应交税费的金额进行重新估计。”
从上述案例来看,合同负债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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