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9.30 苹果版本:8.9.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出口不收汇样品是否填所得税预缴表 “自营出口收入” 行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muyanhua 2026/07/21 10:52:44 字体:
 
问:生产企业出口不收汇的样品是否填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的“自营出口收入”行次?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四条规定,第1-18行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计算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的纳税人,其申报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另有说明的除外);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纳税人,其申报数据取自《收入支出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其申报数据取自《业务活动表》;执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根据本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预缴方式为“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行至第32行,预缴方式为“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5行至第30行、第32行,预缴方式为“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32行。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累计营业收入。

如:以前年度已经开始经营且按季度预缴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第二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本行填报本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累计营业收入。

2.第1.1行“其中:自营出口收入”: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自营出口收入。通过自营方式出口货物的,企业应申报其出口本企业生产销售货物对应的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生产企业出口不收汇的样品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不需要填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的“自营出口收入”行次。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税务管理人才核心能力构建

    税务管理人才核心能力构建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