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是否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A2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所有从业人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A2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所有从业人数。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