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三。”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加工服务,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服务,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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