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基础信息表中的资产总额如何填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1年修订)》中《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规定:
一、基本经营情况
本部分所列项目为纳税人必填(必选)内容。
3.“103资产总额”:纳税人填报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基础信息表中的资产总额按照全年季度平均值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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