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研发支出,如何考虑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答: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4 号》之“4-3 外购研发项目的会计处理”,外购研发项目并后续用于自行研发的相关支出,其会计处理应遵守企业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若该外发项目用于公司自身研究阶段或尚未达到资本化时点的开发阶段,则公司应将其相关支出予以费用化,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可通过将其对外出售等方式,在未来期间很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答: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4 号》之“4-3 外购研发项目的会计处理”,外购研发项目并后续用于自行研发的相关支出,其会计处理应遵守企业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若该外发项目用于公司自身研究阶段或尚未达到资本化时点的开发阶段,则公司应将其相关支出予以费用化,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可通过将其对外出售等方式,在未来期间很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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