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转让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可以按1%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另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规定,除特殊规定的情况外,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
因此,如果贵司转让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后,按规定连续计算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合计未超过500万的,可以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新用户扫码下载








新用户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