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施工项目的施工扬尘的环保税是由施工方缴纳还是由建设方缴纳?
答:根据《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的公告》(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附件3规定,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方(含代建方)应当承担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对施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当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按照相关规定向施工工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环境保护税。
答:根据《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的公告》(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附件3规定,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方(含代建方)应当承担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对施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当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按照相关规定向施工工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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