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自有持有待售房产,持有阶段是否需申报房产税?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
但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外购商品房,并不是属于自己建造的商品,持有期间目前没有不征房产税的规定。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
但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外购商品房,并不是属于自己建造的商品,持有期间目前没有不征房产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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