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注销前 委托扣款协议需申请终止吗?
答:《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52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
答:《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52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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