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同一个客户销售构件同时提供安装,如何适用税率?
答:参考增值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因此,增值税法实施后应该根据合同情况判断主要业务,按照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建议跟主管税务局沟通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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