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资直接计入制造费用,所得税申报职工薪酬项包含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三、优惠及附报事项信息
(五)附报事项
事项1.“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累计金额。
c: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
企业给临时工发放的工资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直接计入了制造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附报事项“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和“应付职工薪酬”不包含临时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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