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涉税信息有什么处罚吗?
答:根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810号)第十条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提供涉税信息;
(二)瞒报、谎报、漏报涉税信息,或者因互联网平台企业原因导致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三)拒绝报送、提供涉税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告2025年第22号)第一条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有《规定》第十条所列举行为的,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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