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白酒的企业发生的广告宣传费用税前扣除限额怎么计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修订)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第一条、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生产白酒的企业发生的广告宣传费用税前扣除限额应按销售收入的1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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