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可否以现金出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股东不能以现金出资,应将认缴的出资额汇入或存入被投资企业的开设的银行账户。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股东不能以现金出资,应将认缴的出资额汇入或存入被投资企业的开设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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