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一年以上的小额应收款项损失中的小额应收款项如何界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附件: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4.第4行“逾期一年以上的小额应收款项损失”:填报纳税人当年发生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中,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坏账损失的账载金额、资产损失准备金核销金额、资产处置收入、赔偿收入、资产计税基础、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及纳税调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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