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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