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的补偿工资是不是按工资薪金申报个税?
答: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偿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偿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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