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专项报告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65号),企业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时,不再强制要求留存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企业只需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及相关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65号),企业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时,不再强制要求留存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企业只需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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