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分红未兑付,股息收入确认时点?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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