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8.90 苹果版本:8.8.9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企业跨区迁移,需要先到迁出地办理迁出,之后在迁入地办理迁入登记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muyanhua 2026/05/26 14:11:47 字体:
 
问:企业跨区迁移,需要先到迁出地办理迁出,之后在迁入地办理迁入登记吗?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6〕5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优化经营主体迁移登记程序。根据《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修改完善经营主体迁移申请书,明确经营主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迁入登记档案,无需在迁出地重复提出申请。由迁入地向迁出地登记机关发送调档函,不再由经营主体往返办理调档手续。在迁移环节增加变更登记内容,方便经营主体办理业务。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税务管理人才核心能力构建

    税务管理人才核心能力构建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