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时的酒水是否按13%税率交增值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第十条规定,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根据上述规定,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时的酒水按照餐饮服务适用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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