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离世未确定继承,付租金个税填谁信息?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税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填写房主妻子的信息。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税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填写房主妻子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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