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境外机构支付佣金,需要办理对外付汇支付备案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 。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 。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