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法政策体系中,销售生物制品还能简易计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普通生物制品未出现在简易计税优惠规定中,需按13%税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可依法抵扣进项税额。
新政策中生物医药的优惠情形如下:
1.抗癌药品、罕见病药品:若生物制品属于国家发布的《抗癌药品清单》或《罕见病药品清单》内的产品,可继续适用3%简易计税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2.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生产与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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