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清包工差额计税,分包可开专票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四条第(四)项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支付的分包款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第四条第(十二)项规定,纳税人按照第四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的,应按以下规定开具发票,否则,不得扣除。
1.适用第四条第二、三、四、六项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相关价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适用第四条第五、七、八项规定,全部含税销售额和扣除的价款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发票的税额按含税销售额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分包部分不可以开具专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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