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网上传输方式向境外出口软件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软件产品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软件产品具体范围包括:
①海关商品编码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②采取网上传输方式向境外出口,并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的软件产品。
根据上述规定,取网上传输方式向境外出口软件不能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应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软件产品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软件产品具体范围包括:
①海关商品编码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②采取网上传输方式向境外出口,并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的软件产品。
根据上述规定,取网上传输方式向境外出口软件不能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应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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