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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值税法下,道路、桥、闸通行服务的进项抵扣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muyanhua 2026/02/11 11:20:02 字体:
 
问:新增值税法下,道路、桥、闸通行服务的进项抵扣是如何规定的?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税2026年第13号):“(三)一般纳税人购进道路、桥、闸通行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带有“通行费”字样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

2.取得桥、闸通行费发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列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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