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无产权的车位是否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另参考2026年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的《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题(2025年12月)》
3.企业销售无产权的车位、地下室,是否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销售无产权的车位、地下室等不涉及权属转移,不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如根据合同判定其属于财产租赁的,应按租赁合同申报缴纳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无产权的车位,不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如根据合同判定其属于财产租赁的,应按租赁合同申报缴纳印花税。



新用户扫码下载








新用户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