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的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后期可以转回吗?
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上册)》(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第二十一章 租赁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第九章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得转回。承租人应当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计提后续折旧。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计提的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后期不可以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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