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采购货物未取得发票,暂估入账是按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
答:原则上按不含税金额入账,参考《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答:原则上按不含税金额入账,参考《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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