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零租金使用机关单位的房屋,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答:《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国税地字〔1989〕140号)第一条规定,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零租金使用(即无偿使用)机关单位的房屋,由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
答:《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国税地字〔1989〕140号)第一条规定,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零租金使用(即无偿使用)机关单位的房屋,由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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