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盛夏来临,有财务小伙伴想知道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二者发放标准、社保基数、企业所得税扣除有哪些差异?今天一次性讲清!
高温津贴是指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防暑降温用品、降温补贴等属于职工福利费。
针对特定人员发放。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此类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不可以。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应当作为工资总额统计,需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费,属于不列入社保缴费基数的项目。
企业按照规定标准向劳动者发放纳入工资总额计算的高温补贴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具有福利性质的职工防暑降温费不能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当按照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标准在税前列支扣除,即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1.《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2.《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9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更多推荐:
下一篇: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常见问答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
查看被折叠的评论
被折叠评论包含相似、疑似不友好或无意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