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计提的都是哪些税费
每月常规计提的税费类型
企业按月计提的税费主要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反映当期实际应承担但尚未缴纳的税负义务。

其中,增值税虽按月申报,但通常不计提(销项与进项在月末结转),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需基于当月应纳增值税额计提,计算公式为:
应计提城建税 = 应纳增值税 × 7%(或5%、1%,依地区而定)
应计提教育费附加 = 应纳增值税 × 3%
应计提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增值税 × 2%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季预缴、年度汇算”,但部分企业(尤其利润波动大者)会按月估算并计提,预缴额 = 当月利润总额 × 适用税率(一般为25%);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须于每月发放工资时计提,公式为:
应计提个税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5000×月数)−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其他扣除)×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已预缴税额
常见问题
制造业企业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产生税会差异,月度所得税计提是否需同步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答:是。会计上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导致资产账面价值高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须按差异额 × 所得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计入当月所得税费用。
跨境电商企业收到境外平台结算款,涉及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月度计提逻辑有何特殊性?答:若属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政策,当期免征增值税,不计提销项税;但需关注跨境服务是否适用零税率或免税,同时企业所得税应就境外所得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并依税收协定判断是否构成常设机构以决定纳税义务。
民办非企业单位(如非营利幼儿园)收取保教费,是否需计提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答:符合财税〔2016〕82号规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免征增值税;但其取得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非免税收入仍需计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若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符合条件,可享受免税资格,否则需按应纳税所得额计提25%企业所得税。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上一篇:怎样在电子税务局注册企业账户



新用户扫码下载





新用户扫码下载
查看被折叠的评论
被折叠评论包含相似、疑似不友好或无意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