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怎么计提分录
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依据与会计分录
法定盈余公积是企业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从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中强制提取的储备资金,提取比例为10%,且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

计提基数为“可供分配利润”中的本年净利润,需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扣除已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如有)。
会计处理上,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例如:某公司本年净利润为¥1,200,000元,无未弥补亏损,则应计提:1,200,000 × 10% = ¥120,000。
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20,000
常见问题
制造业企业因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变更导致净利润波动,是否影响当期法定盈余公积计提基数?答:影响。计提基数以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准,而净利润受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影响;若折旧变更导致本年净利润调增或调减,须按调整后金额重新计算10%计提额。
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后税后利润增加,其法定盈余公积是否按减免后的实际净利润计提?答:是。法定盈余公积计提依据为“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即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金额,该金额已包含税收优惠影响,不得还原或剔除减免部分。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阶段确认大额预收账款但尚未结转收入,若当年产生账面亏损,是否仍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答:否。法定盈余公积仅在企业有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时计提;若净利润为负(即亏损),即使存在预收账款,也不得计提,且不得用预收账款或资本公积等替代补提。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上一篇:计提折旧的方法和例题怎么写的
下一篇:12月份企业所得税需要计提吗



新用户扫码下载





新用户扫码下载
查看被折叠的评论
被折叠评论包含相似、疑似不友好或无意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