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26年继续教育的相关通知,事关每一位中级会计考生,请大家务必要重视!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划重点如下:
1、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2026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
1)参加北京平台公示的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符合条件用人单位承办的继续教育: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学分;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2)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3)参加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并通过的,可折算评审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4)参加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5)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会计类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6)参加财政部、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学员,每年学习成果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7)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北京市财政局认可的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8)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9)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2、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操作流程:
1)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跨省调转工作按照《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京财会〔2025〕120号)全年均可进行。采集和调转请登录全国平台统一注册登录后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参加北京市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须先登录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才可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学习方式为登录北京平台后点击“继续教育”选择网络教育或面授教育机构进行学习。
3)北京市已经开通2021年至2025年补学通道,需要补学学分的会计人员可在北京平台参加网络学习补齐剩余学分,补学的学分会通过北京平台自动回传到全国平台;其它形式的学分折算可凭证明材料直接到全国平台申请。
4)会计人员查询继续教育记录,可登录全国平台的“继续教育”模块查询。
5)会计人员在调入至北京或调出北京时,请确认个人继续教育数据是否完整,如不完整,请在当前省份完善个人继续教育后进行调转,后期将无法进行补录。
3、继续教育时间:
2026年学习期间为 4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补学的的会计人员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学。
4、其他事项: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从以上的通知内容中可知,北京地区报考2026年中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可以暂时不参加继续教育,等到今年中级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果通过一科及以上就可以折算本年的继续教育学分,抵免当年的继续教育。
但也要提醒大家,继续教育对于会计考生很重要,尤其是2026年有些地区中级报名有继续教育的要求,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点击进行继续教育>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