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能否办理停业登记?
答:《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办理停业登记,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可以办理停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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