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未开票收入 2025 年追溯冲回,2026 年汇算可按毛利填 A105000 第 10 行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附件中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规定,第10行“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填报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折让应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和发生的销售退回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金额。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销售折扣、折让金额和销货退回的追溯处理的净调整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根据税收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折扣、折让的金额和销货退回业务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若第1列≥第2列,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第1-2列金额。若第1列<第2列,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第1-2列金额的绝对值,第4列仅为销货退回影响损益的跨期时间性差异。
根据上述规定,2026年汇算清缴时应以毛利部分填报A105000报表的第10行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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