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给其他企业介绍客户收取的服务费按照什么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给其他企业介绍客户收取的服务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给其他企业介绍客户收取的服务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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