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生产企业销售非标准黄金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牌号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统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下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牌号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统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下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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