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垫运费回来报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三)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依据上述政策规定,在进项税抵扣方面,无论通过个人账户还是对公账户支付运费,只要符合政策规定,都可以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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