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制文化企业债转股所得能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公告2024年第20号)第一条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以下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转制文化企业在免征企业所得税期间内发生的债权转股权所得也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公告2024年第20号)第一条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以下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转制文化企业在免征企业所得税期间内发生的债权转股权所得也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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