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如何进行增值税申报填写?
答:参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举例说明2:B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6年2月发生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卖出价为840万元,买入价为700万元,本期“6%税率的金融商品转让项目”期初余额10万元,未开具发票。假设B公司本月未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交易,不考虑附加税费。
B公司办理2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写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三)第4行“6%税率的金融商品转让项目”,在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填写8400000元,在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初余额”填写100000元,在第3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填写7000000元,第4列至第6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金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期末余额”按表内公式计算填写。按照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的销售额,对应填写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一)第5行“6%税率”“未开具发票”相关栏次;不填写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新用户扫码下载








新用户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