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取得发票,三年后办房产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何时缴纳?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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