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当年未退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五条、纳税人按照纳税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本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享受残疾人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本年度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部分,不可以结转以后年度退还。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五条、纳税人按照纳税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本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享受残疾人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本年度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部分,不可以结转以后年度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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