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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工资对应科目是什么科目的核算依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6/08/24 18:06:4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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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工资对应科目的核算依据

计提工资是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会计期末对尚未实际支付但已归属本期的职工薪酬进行确认的过程。


其核心核算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准则明确要求企业将当期应承担的职工薪酬义务,无论是否已发放,均需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具体对应科目为:“应付职工薪酬”(负债类科目,二级明细通常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贷方反映计提金额;借方则根据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例如:生产车间工人工资计提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该处理确保成本费用归属期间与实际劳务提供期间一致,避免利润操纵。

常见问题

制造业企业按计件工资计提时,“应付职工薪酬”是否需按完工进度分摊?

答:不需按完工进度分摊;计件工资以实际完成合格产量和约定单价为计提基础,属于已确定的本期劳务对价,应全额计入当期“应付职工薪酬”,符合权责发生制与可靠性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项目部人员计提的工资,能否资本化计入开发成本?

答:可以。若该人员直接参与某具体开发项目且其薪酬可单独归集,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及《存货》准则,相关工资应计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待项目竣工后结转至存货成本。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由用工单位计提,其会计处理是否与正式员工相同?

答:基本相同。用工单位虽不直接发放工资,但承担实质用工责任和薪酬义务,须按实际承担的劳务报酬计提“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相应成本费用科目;区别仅在于后续支付对象为劳务派遣公司,而非个人。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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