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工会经费并上缴财务费用怎么做账
计提与上缴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
企业按月计提工会经费,依据《工会法》及财税〔2017〕35号文规定,以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比例计提。

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 × 2%)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 × 2%)
实际向工会组织或税务机关上缴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贷记“银行存款”;若通过税务机关代收(如部分省市实行“税代征”),则需同步在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并取得《工会经费缴款凭证》作为原始凭证。
常见问题
制造业企业工资结构含大量加班费与绩效奖金,计提基数是否包含这些项目?答:是。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企业计提拨缴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提基数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均应纳入计算范围。
小微企业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账务上是否仍需计提?答:仍须计提。返还属于后续财政或工会组织的退付行为,不影响权责发生制下的当期费用确认。计提时正常列支费用,收到返还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益”或冲减“管理费用——工会经费”(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对政府补助的处理要求)。
集团内多法人主体共用同一工会组织,能否合并计提并统一上缴?答:不可合并计提。各独立法人单位须分别核算、单独计提、独立申报。即使工会经费由上级工会统筹使用,会计主体仍以法律登记的用人单位为准,否则将导致费用归属不清、纳税风险及审计合规隐患。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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