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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小微企业计提各项税金及附加怎么算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6/07/24 08:48:3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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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税金及附加的计提逻辑

小微企业在实务中需按月(或按季)计提应缴税金及附加,主要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其中,增值税为价外税,不计入损益,但其应纳税额直接影响附加税费的计算基数。
城建税=增值税应纳税额 × 7%(市区)/5%(县城或镇)/1%(其他)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 × 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 × 2%(各地政策略有差异,以当地为准)
小微企业若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等优惠政策,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相应附加税费同步免征;已开票或超过额度部分仍需据实计提。

会计处理与申报衔接要点

计提时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归集,借记“税金及附加”(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税”。
注意:企业所得税不通过“税金及附加”核算,而是计入“所得税费用”,且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印花税无须预提,发生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银行存款”;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权责发生制计提,即使未到缴纳期也需每月确认负债,避免利润虚高。

常见问题

餐饮个体户月营业额8万元,是否需计提城建税及附加?

答:若为小规模纳税人且未开具专票,月销售额≤10万元,增值税免征,城建税及附加同步免征,无需计提。

制造业小微企业购进设备取得专票抵扣后,当期增值税为0,附加税费如何处理?

答: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当期应纳增值税为0,附加税费亦为0,不计提。

电商企业通过平台销售,平台代扣个税,是否影响企业自身税金及附加计提?

答:平台代扣的是经营所得个税(适用于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与企业主体的增值税及附加无关;公司制小微企业仍须独立核算并计提法定税费。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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